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文/图
海都讯 快递签收之后才能验货,而验货时却发现发货方寄来的酒破损了,到底谁该负起这个责任?近日,莆田的消费者邱女士遭遇了这么一件烦心事。所幸的是,当地工商部门为其维权,挽回了1200多元经济损失。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快递行业普遍存在“先签后验”的所谓行规,而这一潜规则也常引发纠纷。法律界人士提醒,快递行业的这一“潜规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亟待规范和治理。
快递员:包裹外观无破损,要先签收
日前,莆田涵江的邱女士接到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电话,称她有一批从西安发来的货物需要签收。由于寄来的货物是酒,且盛放在玻璃瓶内,邱女士认为玻璃瓶属于易损物品,提出先开箱验货再签收。但是快递员拒绝了她的要求,并称包裹外包装没有破损就要先签收再验货。无奈之下,邱女士只好先在快递单上签字,随后她就在现场打开箱子,发现快递寄送过来的8箱酒里有1瓶酒破损了。
邱女士认为,如果当时快递员能让自己先验货,她就能事先发现酒出现破损,并拒签退回。可是现在快递已经签收了,自己在后续维权中很可能处于不利地位,快递公司应对自己的损失进行赔偿。快递公司虽然承认了快递员让邱女士先签字后验货的事实,但明确表示货物签收时外包装完好无损,拒绝赔偿。
调查:“先签后验”成行规
邮寄货物是否存在类似上述情况的“潜规则”?记者就此走访了莆田多家快递公司。这些公司大多表示,目前执行的都是先签字后验货规定,如果是易碎品,不提供邮寄服务。
市民小张是一位网购达人,她告诉记者,自己遇到的快递员都是要求“先签收后验货”,虽然还没因此发生纠纷,但总感觉像是“被绑架了”一样。“包装上没写可以先验货,所以不签字肯定不能让你拆封。”快递员小林称,一般情况下,如果消费者不签收,他们就只能将快递包裹拿回作退货处理,因为这是公司的规定。另外,也有快递员表示,如果每个客户都先验货再签字,那效率会降低很多,一天的送货任务就会完不成。
发现物品损漏快递员可当证人
莆田市消委会相关人士介绍,根据消法规定,快递员要求消费者先签后验的做法,是变相将风险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不合法的。所以,建议市民在收取快递时,务必先拆箱验货,确认物品没有问题后再进行签收。如果当场发现物品有损漏,可请快递人员作为第三方证人,向发货方或者商家进行追偿。
莆田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科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我国《邮政行业标准》规定:“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这意味着,快递人员无权要求消费者先签字后验收,遇到这种情况可向邮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记者了解到,在调解邱女士的纠纷时,当地工商部门对快递人员要求收货人先签收再验货的做法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同时,快递人员作为第三方证人,证明消费者邱女士收到货物时已经破损,邱女士向发货方进行追偿。最终,发货方同意赔偿邱女士损失12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