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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新农合结算模式 下月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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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新农合结算模式 下月将优化
住院费用结算调整为住院期间分次预结算,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就诊后可即时结算

N海都记者 刘世泉 通讯员 苏明辉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医保局获悉,从5月中旬开始,福州将在全市80家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启用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及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业务,实现市、县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

住院费用结算方面,目前,参合患者住院期间需先全额缴纳住院费用,待出院时再一次性结算退还新农合补偿款。优化之后,参合患者在试点医院住院,医院将每天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患者仅需按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缴纳住院预交金,无需按全额住院费用缴纳住院预交金。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结算方面,以往参合患者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后,需每月(季)持门诊发票、治疗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等凭证材料,返回参合地县级经办机构办理。优化之后,参合患者经特殊病种门诊备案登记后,在试点医院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的,医院将为患者提供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服务,无需再持门诊治疗凭证材料返回参合地报销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据了解,新结算模式于今年3月份在福州市155家单位进行试点,已累计为参合患者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4806人次。福州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参合患者在医院住院或门诊治疗需持社保卡(或合医证),以便医院识别患者参合身份及办理登记、结算手续。此外,参合患者按规定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备案登记,并确定在试点医院日常门诊就诊的,在医院门诊治疗特殊病种费用才可正常享有特殊病种门诊即时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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