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20日,江苏省常州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河北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张越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6年,被告人张越利用其担任河北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公安厅厅长、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河北隆基泰和实业集团等单位和郝荆州等个人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案件处理、职务晋升等事宜上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78亿元。张越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大部分涉案赃款赃物已依法查封、扣押。
张越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庭宣布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