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6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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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后3个月,他想种牙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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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苗是鲜活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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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4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花苗是鲜活农产品?”
在建瓯一高速收费站,一名运载香蕉、花苗的司机,申请鲜活农产品免费通行时,只填了“香蕉”,导致涉嫌恶意骗逃车辆通行费被罚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昨日,顺昌的货车司机詹师傅拨打海都热线95060称,日前,他从漳州运载香蕉和花苗到建瓯时,填写的“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申报单”(以下简称“免费申报单”)中,只填写了“香蕉”,导致被罚了款。

詹师傅说,4月19日凌晨2点,他从漳州驾驶载有7.16吨香蕉和2吨花苗的货车,到达建瓯南雅高速收费站后,停车向收费站申请相关的免费手续,“查看过相关的材料、目录后,我认为花苗也属于鲜活农产品,便申报了。”

随后,工作人员检查发现其不符合免费条件,“不仅交了高速通行费用,还被罚了款。”詹师傅说。

对此,南雅征收管理所一负责人伍女士称,该货车车牌号为闽H07563,在征管所已明确告知申报条件后,对方仍没有如实填写免费申报单,且“花苗”不属于鲜活农产品的范畴,因而对方涉嫌恶意骗逃车辆通行费,故依法对其收高速通行费用并罚款,总共750元。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免收车辆通行费的目录中,已明确规定为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的畜禽、新鲜的肉蛋奶等几类产品,且对每一类中的具体品种做了细化,但“花苗”不在该目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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