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发展需要,提高站点覆盖率,方便彩民购买福利彩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中国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以及《福建省福利彩票投注站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中心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厦门市征召电脑型福利彩票投注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召时间
从2017年5月9日到2017年5月11日。
二、申请投注站的基本条件
(1)申请者应同时符合以下的条件
1.年龄应符合18~55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彩票销售工作的个人;
2.诚实守信、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3.高中及以上的文化程度;
4.非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
5.现有福彩销售站业主不得申请;
6.同一个申请人只能递交一份申请,如递交两份及以上,该申请人名下的全部申请作废;
7.有与从事福利彩票代销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8.申请者不得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设备;所有销售人员须经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销售员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9.申请人提供的资料信息如有不实,一切损失及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销售场所应同时符合的条件
1.新设立的投注站必
须是福利彩票专卖店(不得兼营其他彩票,不得兼营食杂、餐饮、美容美发等与彩票无关的业务),要有不小于15平方米使用面积的固定场所,并拥有该场所的所有权或租赁使用权;不得使用临时搭建的房屋作为投注站销售场地;
2.与中、小学校之间的距离应符合相关规定;
3.距离现有专营投注站150米以上,距离现有兼营投注站不做特别要求,本公告中距离是指最短步行距离;
4.可以安装电信部门具有VPDN功能的电话;
5.销售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按规定装修布置;
6.销售场所能安装招牌、灯箱等形象设施,有位置张贴、摆放福彩宣传资料。
(3)销售设备押金5000元。
(4)销售即开票并按管理站的规定备票。
三、申请方法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高中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按指定的时间到市管理站报名;
2.每个申请人限报一个投注站,且报名信息一经录入保存,不得更改;
3.受理时间:2017年5月9日—2017年5月11日(3天),每天8:00—11:00、 14:30—17:00。
4.受理地点: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厦门管理站(思明区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18楼)。
四、注意事项
1.所有投注站实行自负盈亏;
2.本次征召投注站未经审核批准,申请人擅自进行的场地租赁、房屋装修、设备采购等行为均与我管理站无关,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与经济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3.同一区域遇多于1个设点申请时,在同等条件下依照先申请优先考察。
五、征集数量:60家
六、监督电话 0592-2280719
七、本次征召的最终解释权归福彩中心厦门管理站所有。
本公告在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官方媒体发布,请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组织方不对相关信息进行电话通知。
福建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厦门管理站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