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晋 文/图 通讯员 陈琳
海都讯 在交通日益便捷的今天,在车水马龙的城区道路,电动车、摩托车随处可见,并已成为莆田市民出行的“主力军”。在车辆川流不息的乡间小路,电动三轮车还成为了诸多村民重要的出行和运输工具。然而,随着电动车数量的猛增,逆行、乱停靠、超载、闯红灯、无牌照等违法违规现象层出不穷。
如何让数量众多的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车主遵守交规?对于违法违规的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又有什么样的监管和整治措施?记者从莆田市荔城交警大队了解到,荔城交警大队从去年底至今,在荔城辖区内持续开展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无照超标电动车车主,要求及时更换蓝牌,对助力车则依法暂扣。同时,荔城交警大队利用辖区内各个路口的高清监控探头,实时抓拍电动车、摩托车、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
10天查扣700辆超标电动车
2017年4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必须更换蓝牌上路;合标电动车的绿牌可继续使用;燃油助力车因采用汽油作为燃料,不环保,车速快,稳定性差,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再允许上牌,将彻底禁止上路。记者昨日从荔城交警大队获悉,4月1日至10日,荔城交警大队查扣700余辆无牌或未换蓝牌的超标电动车,这些电动车被交警依法暂扣,并督促车主及时更换蓝牌。
荔城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6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荔城交警大队调整警力、多措并举,积极开展电动车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在前期的换牌宣传活动中,大队出动宣传警力360余人次,发放《交警通告》20000余份,并在辖区各个小区张贴了通告,提醒无牌电动车的车主及时去上牌。今年3月份,大队民警在执勤时,也对悬挂黄色临时牌照的电动车车主进行宣传,分发通告,引导车主正确选择电动车安全教育学习点,在最后期限内及时更换牌照。
据悉,从今年的4月1日起,大队民警在荔城区辖区内,对无蓝牌或无牌的超标电动车进行集中查处,一旦发现无牌无证、逾期未更换拍照的违法车辆,交警一律依法暂扣。据悉,从4月1日至10日,荔城交警大队共查扣700余辆无牌无证、逾期未更换拍照的电动车、燃油助力车。
荔城交警大队提醒,挂临时黄牌的超标电动车,市民要抓紧带上身份证或驾驶证、此前登记黄牌的临时行车证,到各学习点,参加安全教育考试(有驾驶证者无需考试),领取学习合格证后就可以到电动车商家换蓝牌,报牌费用为115元。
此外,市民在电动车更换蓝牌后,骑行期间要“戴头盔、靠右行、不超员、莫逆行”,交警将通过视频监控对已报牌的电动车进行监督,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曝光。如果车主拒绝缴纳罚款,会影响第二年的保险缴纳,一旦违法上路,处罚将更严重。
燃油助力车禁上路 无证驾驶将被拘留
据悉,4月1日起,除了超标电动车必须更换好蓝牌外,荔城交警大队的民警还对辖区内非法上路的助力车进行严查。
荔城交警大队大队长郭秋桥介绍,燃油助力车采用汽油作为燃料,不仅速度快,而且操控性不佳,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2016年3月19日中午,3名男子在荔城区黄石镇隆兴街的一家酒楼吃完饭后,一同搭载一辆无牌证的助力车经迎宾大道往莆田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西洪村附近的木兰溪大桥桥头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据悉,这3名男子当时均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燃油助力车车速非常快,最终把控不住,导致发生2死1伤的惨剧。
2016年10月29日晚,莆田市荔城区胜利街东桥头路段,一辆燃油助力车突然从小巷中窜出,由于车速过快,导致刹车不及,骑助力车的男子俞某与正常行驶的公交车和摩托车发生碰撞,俞某直接飞到了公交车后轮下,其头部被公交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
“很多开助力车的人员喜欢将车辆进行改造,加装大马力的发动机,车上还安装高音喇叭和炫亮的闪光灯,经常于夜间在各主干道上快速行驶,因此又称‘鬼火’。”郭秋桥说,这些非法改装的助力车驾驶员年龄都很小,甚至是未成年人,他们趁着夜间车流量减少,在市区路段进行飙车、闯红灯等,因此,助力车时常发生交通事故。
郭秋桥表示,荔城交警将大力整治燃油助力车非
法上路现象,4月1日起,无牌或临时黄牌超期的燃油助力车一律不能上路,一旦发现,将按机动车违法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而临时黄牌仍在过渡期内的燃油助力车可继续上路行驶,但按要求需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若无二轮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燃油助力车,将按无证驾驶机动车进行处罚,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此外,上路的燃油助力车若未购买保险,也会被按照机动车未按规定缴纳强制险进行处罚。
电动三轮车成严管对象 违法加装一律拆卸
在大力度整治城区电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荔城交警大队对农村道路也采取了严控、严管的管理措施。
2017年2月20日至25日,荔城交警大队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整治,重点针对电动三轮车闯红灯、横穿马路、违法载人、违法载货、逆向行驶、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整治,共查处25辆违法的电动三轮车,并依法进行暂扣。
“加装动力装置后的人力三轮车,改变了车的原有构造,车身重量与制动能力不匹配,行驶中很容易因制动失控而发生意外。”荔城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这些违法的三轮车车主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往往为了抢生意、节约时间,抢道、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再加上这一类车辆没有上牌、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事后赔偿事宜很难解决,时常因交通事故理赔引发纠纷。
为确保对这类拼改装车辆的整治取得实效,荔城交警大队针对三轮车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较高的路段、时段集中警力开展整治行动,并加大管控和处置的力度和密度,采取警告、罚款、拆卸(收缴)非法安装动力装置、扣留车辆等法律手段,严查、严处三轮车非法改装、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中,对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车辆一律实行依法暂扣,并对违法加装一律拆卸,做到“零容忍”。
农村道路监控实行全覆盖提高村民交通安全意识
4月份起,荔城交警大队将畅林社区作为农村道路监控覆盖试点,推进农村劝导工作,利用村村通、“广播喇叭”定期向社区居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事故案例讲解,让村民不出家门就能听到安全出行教育。荔城交警大队还通过在村里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海报、交通违法曝光栏等多种方式,提醒和教育广大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习惯,安全出行。
同时,荔城交警大队还通过向过往村民发放各种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宣传骑摩托车不戴头盔和乘坐超员车、农用车以及闯红灯、翻栏杆等的危害,使广大村民进一步认识到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
据悉,民警在维护交通秩序、巡逻执勤、纠正交通违法行为时,针对具体违法行为,向交通违法行为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每纠正或处罚一起交通违法行为,都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宣传,督促农用车驾驶人、车主牢记安全第一,定期进行车况自检自查,从源头上有效预防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