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近日,省政府经研究决定取消涉及我省的3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31项行政许可事项摘录——
●市属中小学章程核准、县(区)属中小学章程核准。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名称、住所及主要工作人员变化的备案;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分支机构备案。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核准。
●食盐准运证及食盐批发许可证核发(含2个子项)。
●公章刻制准刻证明。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方案的审批。
●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收。
●在渔港内的航道、港池、锚地和停泊区从事捕捞、养殖等生产活动审批。
●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
●单位或个人从事复印、打印业务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复印、打印单位年度核验;复印、打印单位变更主要登记事项或者终止印刷经营活动备案。
●非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委托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复制计算机软件、电子媒体非卖品审批。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审批(含4个子项)。
(据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