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省住建厅获悉,省住建厅日前发文要求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明确要求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移动式金属围挡牌,避免对市民出行造成意外伤害。影响交通的市政工程作业面及受影响区域,应按要求设置告示牌,夜间应在围挡上设置警示红灯。
工期30天及以下的用注水式全塑围挡
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市政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维护和拆除工程项目,下同)施工围挡应满足国家及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市政工程作业面应封闭施工,在确保安全和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施工围挡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禁使用移动式金属围挡牌,避免对市民出行造成意外伤害。
该通知要求,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市政工程作业面,应采用固定式砌体围挡或固定式夹芯压型钢板围挡。城市主干道周边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他区域不低于1.8米。施工工期在30天及以下的市政工程作业面,应采用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进行路面全封闭围挡,相邻移动式全塑注水围挡使用固定螺杆连接成整体,增强围挡整体稳定性。
有安全问题的工程坚决停工或处罚
此外,影响交通的市政工程作业面及受影响区域,应按要求设置告示牌,做好道路引导标志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在围挡上设置警示红灯。据了解,市政工程固定式砌体围挡或固定式夹芯压型钢板围挡应按要求,配置喷淋装置,确保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喷雾(淋)系统覆盖区域湿润,不扬尘。
路沿石、石材、地砖等构件要求采用工厂生产,确需现场加工切割的应在固定地点集中加工,并采取防尘措施。路面破除、路面切割、路面铣刨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应采取围护、遮挡、喷雾降尘、降噪等措施。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未按要求设置施工围挡的市政工程,要责令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责任主体及时整改,保持城市环境文明整洁,确保市民出行安全。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问题的市政工程项目及责任主体,该停工的坚决停工,该处罚的坚决处罚,该列入黑名单的坚决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