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海都讯 近日,海都携手左海公园管委会,邀市民随手拍“不文明游园”现象。照片一经采用,即奖励100元,希望通过此举,促使市民游园更加文明,让公园更加洁净。前日,两组曝光不文明游园的照片见报,拍摄照片的两名读者各获奖百元。昨日,又有两组照片获奖百元,都是曝光公园内游客擦汗后,随意把纸巾丢弃。
昨日,有市民询问,曝光不文明者是否侵犯隐私权?对此,律师表示,媒体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倡导社会文明,并不是为了营利,自然算不上侵犯肖像权;这类不文明行为已侵犯公共利益,也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
随意丢弃纸巾 一男一女被曝光
前日下午,拍客“青青”游园时发现,左海公园的木凳上,一男子擦汗后,把纸巾丢在凳子上,就离开了。“青青”说,纸巾虽小,但也是垃圾,随意丢弃,也会破坏公园环境。“青青”拍下照片,发给海都报曝光。
前几天,市民陈女士游园时也发现,一名女子擦汗后,随手把纸巾丢在地上。“为什么这么小的垃圾,不能随身带走?”陈女士认为,只要人人都能把小事做好,公园的环境就会有很大改善。她希望通过曝光,促使大家都能文明游园。
律师:曝光不文明现象 不侵犯隐私权
近日,有读者询问,“在没有获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刊登照片,不会侵犯肖像权吗?”对此,律师表示,媒体刊登照片或播放视频,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侵权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可见,侵犯肖像权的构成要件是以营利为目的。媒体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是为了公共利益倡导社会文明,并不是为了营利,自然算不上侵犯肖像权。
再者,曝光公共场所不文明侵犯隐私权也是伪命题。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媒体曝光的不文明现象,都是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并非发生在市民的私人空间。在自己家关起门,怎么任性都行,但在公共场所的言行举止就不只是个人私事,这类不文明行为已经侵犯到公共利益,影响他人生活,显然不属于隐私权保护的范畴。
法律人士表示,依据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媒体的法定职责。公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某行为,媒体出于公益目的对此进行报道,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在司法实践中,媒体曝光公民陋行,刊发公民照片,有两个免责抗辩事由:一是这些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二是媒体曝光出于公益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