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郑云林
海都讯 5月9日,在仙游县经营食杂店的李某收到一张罚单,其被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没收外包装无任何标签的“永泰李干”10包和违法所得10元,并罚款5000元。
3月29日,榜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坝下街艺园路的李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待售的10包“永泰李干”外包装无任何标签。经查,李某于去年底从鲤城街一经销商处购进外包装上无任何标签的“永泰李干”20包,进货价和销售价分别为13元/包和14元/包,其中10包已经售出,获利10元。
李某采购这些“永泰李干”,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以及其他合格证明。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责令李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