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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 增至1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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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手拍举报交通违法 增至12种
不再适用“将功赎罪”,活动对参与对象不设限制,举报将获物质奖励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本月初,莆田交警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针对车窗抛物、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和电摩不靠右这3类交通违法行为,违法车主可通过参与该活动“举报”他人的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符合要求的将免予处罚(详见本报10日P01版报道)。

海都记者昨日获悉,此次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不少市民提出建议,莆田交警为此对活动进行了“升级”,扩大随手拍活动针对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再增加9类常见的交通违法类型或陋习。参与活动的对象也推广开来,全民皆可参与,不再局限于此前的违法车主,因此也不再适用“以三抵一”的奖励方式,奖励改为物质奖励。

新增9类举报交通违法类型

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获悉,5月5日开始,莆田交警开展“全民随手拍·晒交通陋习”活动,在全社会范围内引起广泛关注,激发了许多市民参与交通管理监督的热情。其间,交警部门接到许多热心市民的电话,市民对此次活动提出了不少建议。有市民认为,日常生活中,交通违法类型和陋习多种多样,活动不应只局限在3类违法行为。

为鼓励市民积极自愿参与“随手拍”活动,莆田市交警支队对“全民随手拍”活动进行了“升级”,在原来可举报的“车窗抛物、不礼让斑马线、电摩不靠右”3类违法基础上,再增加9类日常常见的交通违法类型或陋习(附后)。

一经采用可获奖30元礼品

今后,市民在路面上遇到12类交通违法行为时,均可拿起手机拍照,或者通过行车记录仪录下违法行为视频,向交警提供举报素材。根据市民建议,莆田交警支队决定,此次活动对参与对象不设限制,也不再局限于被举报的交通参与者,全民都可以参与。也由于活动面向全体市民,因此此前规定的“以三抵一”的奖励方式将不再适用,莆田交警将活动的奖励方式改为物质奖励,鼓励市民积极参与。

按照要求,市民拍摄的违法行为图片,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3张以上的照片,清晰反映违法车辆牌号、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拍摄的视频则不超过30秒。据了解,市民仍然可通过莆田市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平台“莆田行”参与活动,此外还可通过“莆田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以及各县区的交警微信公众号关注活动并参与举报。交警部门在对市民提供的违法素材进行筛选核实后,对于符合条件的照片或视频,交警部门将对提供者予以价值30元的礼品奖励。

举报交通违法增加9类

1.加塞抢行、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变道、违法超车;

2.机动车、行人闯红灯;

3.不系安全带的;

4.机动车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行驶;

5.非机动车违法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6.驾驶客运车辆、校车、二轮摩托车超员的,驾驶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的,驾乘二轮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

7.行人横过机动车道低头看手机,驾驶车辆时接打手持电话的;

8.行人翻越护栏的;

9.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不文明交通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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