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近日,我省对《福建省促进快递行业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根据修改后的《办法》,加盟制快递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品牌快递企业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外,对于不进行实名登记的快递企业,除了可对网点处罚外,还可以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新办法于今年5月3日正式施行。
此次修改还明确,快递企业的实名收寄必须“使用实名收寄信息系统对寄件人身份和交寄物品进行信息登记”,并增加了处罚的条款。省邮政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修改后的《办法》,增加了实名收寄的操作性,防止一些快递企业出现“看一看”就了事的情况,可以更好地规范市场,保证寄递渠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