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海都讯 昨晚11时许,福州市民吴先生路过五四路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闽AM7710的渣土车未密封运输,车厢堆土过高,存在滴撒漏。吴先生拍下照片,发到海都报,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处罚渣土车及其公司。吴先生所拍照片显示,该车属于“闽途公司”。
据了解,《福州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建筑垃圾运输企业未使用密闭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处5000元罚款;车辆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造成路面污染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路面严重污染的,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受污染的路面,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运输企业限期清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