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帆 吕波
海都讯 27年前,在泉州洛江区河市镇,刘应得和一名贵州女子“结婚”,但没有登记,女儿3岁时,该女子突然不见了。如今,他想再婚,结果去民政局登记被拒,让他得先离婚,他到法院要起诉离婚,却连贵州女子的身份信息都不知道,“我这样的情况,是不是一辈子都结不了婚了?”
忘了妻子模样 只记得名字
在刘应得的户口簿上,他的婚姻状况一栏写的是“已婚”。
昨日,刘应得告诉海都记者,20岁时,父母花了2000元,给他介绍了一个女的,据说是贵州的。当时,两人结婚并没有到民政部门登记,第二年生了一个女儿,之后他去深圳打工了。
女儿3岁时,妻子不辞而别,从此再也没有消息。“当时自己也不成熟,连她老家在哪里都不知道,甚至也没有她的身份证号码。”刘应得说,已经想不起妻子长什么样了,只记得她个头矮矮的,名字叫“邓英”。
建议查当年户口录入资料
2年前,刘应得认识了一名女子,很想跟她再组家庭。
从去年年底开始,他就想去登记结婚,结果去民政局,对方一看户口簿上写着“已婚”,就让他先去把离婚给办了。可妻子找不着,也不知道她的身份证信息,去法院也没办法起诉离婚。刘应得想起来,当年户口录入时,也要录妻子的信息,但是她当时说没有办身份证,要回贵州老家办,就一直拖着没有登记。
福建文衡律师事务所的吴寿德律师表示,刘先生和妻子虽然没有登记,但有了一个女儿,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他要结婚,的确需要先离婚。不过,要去法院单方面起诉离婚,刘先生至少要有妻子的身份证号,才能查到她的信息,法院才会受理。
吴寿德建议,刘先生可以去派出所查一下当年户口录入的资料,看能不能查到妻子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