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5月15日,莆田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在当地经营食杂店的陈某送达罚单,责令其改正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40元,罚款5000元。
记者获悉,3月27日,执法人员在对鲤南镇平原村陈某经营的食杂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其在淘宝网上经营的网店,正在销售一款外包装标签未标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的“三无”枇杷膏。该局认为,陈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属于“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和“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陈盛钟 郑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