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2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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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在逃人员身份证 冒领信用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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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5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捡到在逃人员身份证 冒领信用卡获刑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柳敏敏

海都讯 今年2月份,仙游警方接到110指令前往枫亭镇一农村信用社抓捕在逃人员李某。可等民警到达信用社后,才发现使用李某身份证的并不是他本人,而是捡到其身份证的男子赖某。民警调查发现,赖某冒用捡到的李某身份证,到农村信用社办理信用卡。

昨日,海都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向法院起诉犯罪嫌疑人赖某。仙游县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赖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查,就在民警抓到赖某的当天上午,他已经在城厢区霞林街道的农商银行,用郑某的身份证冒领了一张借记卡。当天下午,赖某又到城厢区灵川镇的农商银行用闫某的身份证冒领了一张借记卡。民警还在赖某的车内发现了6张他人身份证和9张手机号码卡。

原来,赖某为了躲债产生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使用的想法,在网上以每张80元的价格购买了6张他人身份证,以每张20元的价格购买了9张手机号码卡,并用其中两张身份证成功冒领了两张借记卡。当天下午,赖某想故技重施时,结果因使用捡来的在逃人员身份证办理业务,被民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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