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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年后被叫停 7年后大楼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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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年后被叫停 7年后大楼被拆
时装企业“卡朱米”称,被招商引资到莆办厂,动工两年多后被叫停;停产停业7年后,两栋大楼被拆;荔城区有关方面称,已与企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大楼属合法
目前两栋大楼已被拆除

N海都记者 洪德木 实习生 唐明亮 文/图

海都讯 5月21日,位于荔涵大道的两栋大楼被拆,引起市民的广泛关注。大楼主人为福建卡朱米时装有限公司(下称“卡朱米”),公司负责人向海都报反映,该企业是莆田市2005年到香港招商引资的重点招商项目。推介会上,企业负责人与荔城区政府签订《建设项目预约用地协议书》——在荔城区征得65.5亩土地办厂生产时尚女装。2008年,该企业开始动工,前后投资8000多万元。2010年,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西天尾镇政府发出通知,称“卡朱米”在建项目位于磐龙山庄的规划范围内,正式通知公司停止项目建设。7年后,卡朱米公司两栋大楼被拆除。

昨日,荔城区有关人士告诉海都记者,已与企业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大楼合法。

曾作为莆田重点招商项目

卡朱米公司负责人李国坤告诉海都记者,该公司自创品牌“卡朱米”被中国工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生产的羽绒服和时尚女装,在海外市场也有不错的占有率。2005年,莆田市到香港招商引资,将“卡朱米”作为重点招商项目。

当时,李国坤也想回乡投资办厂,为家乡经济建设献一份力,与荔城区政府签订《建设项目预约用地协议书》。2005年12月企业交纳土地使用权定金,莆田市政府批准于2007年底在荔城区西天尾镇征得65.5亩土地,并由莆田市国土资源局荔城分局与福建卡朱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合同规定“土地使用权为50年”。

2008年元旦,卡朱米公司正式动工,拟建设9栋大楼的经济总部,计划生产销售卡朱米系列时尚女装。不过,在卡朱米公司动工两年多后的2010年8月10日,荔城区西天尾镇政府和荔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发出《关于福建卡朱米时装有限公司停止项目建设的通知》。

这份通知称,西天尾镇被列为全省21个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之一,磐龙山庄项目作为小城镇重点项目之一,对加快西天尾镇小城镇建设步伐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正在建设的卡朱米项目位于磐龙山庄片区的规划范围内,不符合该片区规划功能布局,会影响磐龙山庄项目的有效实施,正式通知卡朱米公司停止建设,请该公司主动配合。

2017年1月22日,荔城区政府与福建卡朱米时装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4个月之后,5月21日,卡朱米公司大楼被拆除。

卡朱米:停产停业7年 征迁补偿远未弥补损失

李国坤称,由于政府提前收回用于建设大楼的土地,将“卡朱米”的品牌战略全部打乱,也因此失去了研发和生产基地,企业运营和发展受到很大影响,难以正常投入生产,全国各地的专卖店由此关了很多家。而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他们不得不与荔城区政府签订《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获得政府部门的补偿5400万元。

李国坤提供了一份第三方评估公司的评估鉴定,称公司由于被叫停而受到的经营影响,以及投入用于大楼建设、生产设备购置、产品开发和销售网络建设等损失,达到1.29亿元之多,与政府征迁补偿款项相差太多;且卡朱米公司大楼被拆除时,大楼里面还有机器设备、服装成品等财产。

李国坤于2017年5月12日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宁德市中院于5月15日开始受理。

部门:已签补偿协议 拆除大楼属合法

昨日,荔城区有关工作人员介绍,拆除这两栋大楼是根据整体规划需要,在履行《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合同后,这两栋大楼的产权已经归属于甲方(即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所有,拆迁工作人员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进行大楼的拆除工作。大楼内的财产也安全转移到其他地方,产权人随时可以联系进行相关交接工作。

为何招商引资两年后收回企业用地?是否考虑企业的生存发展?磐龙山庄项目是否属于公共利益建设需要?

昨日,接到记者采访后,荔城区委宣传部已协调相关部门及西天尾镇政府,称将尽快安排有关人员详细介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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