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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天尾镇政府:磐龙山庄项目是公共利益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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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2年后被叫停7年后大楼被拆”追踪
西天尾镇政府:磐龙山庄项目是公共利益建设需要
“卡朱米”公司负责人认为,土地回收须经社会听证等程序

N海都记者 洪德木 实习生 唐明亮

海都讯 2005年,莆田市政府到香港招商引资,福建卡朱米时装有限公司(下称“卡朱米”)作为重点项目受邀来莆田投资办厂。因当地建设磐龙山庄项目需要,该企业在投资两年后被当地政府叫停,其公司两栋大楼近日被拆(详见海都报5月24日P01版报道)。

昨日,荔城区西天尾镇相关领导通过海都报回应,建设磐龙山庄对宜居莆田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该地块的回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对此,卡朱米公司负责人李国坤并不认可,并提出该土地是否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还需提前举行公开听证。法律界人士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表示,磐龙山庄作为商业住宅项目,土地属性需要通过法律程序对项目的规划情况进行论证。

镇政府:土地回收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

5月21日,卡朱米公司两栋大楼被全部拆除,引发市民热议。有市民认为,一个企业信心满满回乡投资,原本签订好的土地出让合同,仅过了两年却变成无效,工业用地50年使用权却被政府收回,其中是否考虑到保护企业的生存发展?

昨日,西天尾镇相关领导告诉海都记者,目前磐龙山庄项目内的土地还处在收储阶段,磐龙山庄项目具体规划方案还未确定,但磐龙山庄对建设宜居莆田具有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因此,政府可以提前收回卡朱米公司的工业用地。

该相关领导表示,对于卡朱米公司工业用地的征迁,在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后,补偿款目前已经到位,并最终根据《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的规定,对卡朱米公司大楼进行拆除。

镇政府相关领导还表示,在签订征迁补偿协议之前,是卡朱米公司自己主动提出拆迁货币补偿的申请。至于申请的具体内容,目前不便透露。

卡朱米:项目性质是否经社会公开听证?

在投资建设两年之后土地被收回,卡朱米公司由此与当地政府进入长达7年的谈判。2017年,卡朱米与荔城区政府签订《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并获得5400万元补偿款。随后,卡朱米公司找到第三方评估鉴定,得出被叫停而受到的损失达1.29亿元之多,与政府征迁补偿款相差甚大。为此,卡朱米公司负责人李国坤于2017年5月12日向宁德市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上述《企业征迁补偿安置协议书》。5月15日,宁德市中院开始受理此案。

对于西天尾镇政府关于磐龙山庄建设需要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说法,李国坤“并不认可”,他提出疑问:“土地的回收以及项目性质的判定,是否需要事先经过社会公开听证等程序?这些方面政府都没有向社会公众交代清楚。”

对于卡朱米公司主动提出拆迁货币补偿的申请,李国坤介绍,2011年11月6日,市政府181号会议纪要明确要收储卡朱米(汇达公司)。为此在2011年12月7日召开涵江区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会议,会议中指出鉴于汇达公司西天尾规划进行调整,为扩大汇达公司涵江总部规模,已经同意对西天尾厂区进行收储,土地采取置换的方式,在汇达公司涵江总部旁边选址,厂房等建筑请国土、规划部门按要求尽快规划选址。但时间过去3年,一直都没有得到政府的正面回应。李国坤称,这三年公司一直处在停工停建状态,造成的经济损失数额巨大,所以才在2014年12月向荔城区政府提出征迁货币补偿49865.75万元的请求。

律师:建设项目性质 需经法律论证

昨日,海都记者采访了福建升恒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陈新云。他介绍,根据双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政府是不能收回所出让地块的。而建设商业住宅区项目磐龙山庄,是否符合公共利益需要,需通过法律程序对项目的规划情况进行论证。

陈新云律师表示,大楼原有产权主体如果不同意政府的征迁安置安排,也可以拒绝搬迁,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磐龙山庄不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建设需要,要求卡朱米大楼不应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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