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赵杨 通讯员 张孝林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经考核,初步建成了以森林为主体的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有力推进了城乡绿化美化和宜居环境建设,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决定授予福清市“福建省森林城市”称号,授予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福建省森林县城”称号。
据了解,此前,福州所辖的县(市、区),除了福清、连江、罗源、闽清,其他均获评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此次,闽清县、罗源县、福清市、连江县经考核,被评为了“省级森林城市(县城)”,这也意味着,福州市下辖的所有县下辖所有县(市、区),均被评为省级森林城市(县城)(市、区)全部达到省级森林城市(县城)标准,为福州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良好基础。
据了解,现在评国家森林城市要求本市所属县(市、区)首先要达到省级森林城市标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