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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湄洲岛各通报2起 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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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厢、湄洲岛各通报2起 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市城厢区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城厢区工商局华亭工商所长郑立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郑立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公司、企业负责人送的中华烟、茅台酒、茶叶等,违规接受宴请,并违规收受购物卡、礼金。此外,郑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17日,郑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城厢区国税局稽查分局副主任科员方柏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方柏林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相关公司、企业负责人送的购物卡、礼金等。此外方柏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1月17日,方柏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另讯 记者昨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莆田市湄洲岛纪工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2015年间,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将本应在学校行政账户列支的“职工福利费”转入学校工会账户,并造册普发现金给教师,共计52740元;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工会于2013年春节和2013年中秋节前以虚开日用品清单的方式向莆田永辉超市购买购物卡,并造册发放给教师,共计123000元;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工会于2015年2月和7月以“结婚慰问金”的名义分别给三名教师发放现金,共计2400元。2017年5月23日,区纪工委分别给予湄洲第一中心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林福仁、湄洲第一中心小学行政账户会计李秀平、湄洲第一中心小学工会委员兼会计陈国保党内警告处分。

湄洲第二中心小学工会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2015年间,湄洲第二中心小学将本应在学校行政账户列支的“职工福利费”转入学校工会账户,并造册普发现金给教师,共计44820元,其中2014年度的“职工福利费”以“教师生日蛋糕慰问费”的名义进行发放。2017年5月23日,区纪工委分别给予湄洲第二中心小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宋大霆、湄洲第二中心小学工会主席蔡文锋党内警告处分,并将湄洲第二中心小学工会副主席兼学校行政账户会计徐文良(非中共党员、非行政监察对象)移送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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