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刘剑锋
海都讯 又到一年高考时,本月初,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检察官来到仙游县一中学,为小林、小余等4个特殊的高考考生助力。“作为父母,我们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感谢检察官挽救了我们的孩子,让他们能参加高考。”4名考生的家长既自责又感激。去年5月份,发生在该校门口的一场聚众斗殴,让4名高中生成了犯罪嫌疑人,能否参加今年的高考对他们今后的人生有着巨大的影响。
高中生聚众斗殴4人今年高考
2016年5月17日下午,小林、小余等4名高二学生与高一学生小苏(未达刑事责任年龄)因在学校球场上打篮球时发生口角。之后,双方相互挑衅并约定晚上在校门外打架,致对方两人受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今年1月12日,仙游县警方将该案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未检科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小余、小林等四人犯罪时均系未成年人,学习成绩较好,且已升学高三,即将面临高考。如何处理,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前途。为此,承办检察官走访了该校及小林、小余等四人居住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老师、同学、邻居等均表示,小林、小余等四人平时表现一贯良好,此次犯罪系因年轻冲动所致。
检察院不予起诉给予高考机会
考虑到小林、小余等四人案发时及目前均系在校学生,且均能够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具有悔罪表现,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且本案双方已达成调解协议,均对对方的行为表示谅解,故四人均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为贯彻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角度出发,仙游县检方于2017年4月20日依法对四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给予四人参加高考的机会。
同时,办案检察官对小林、小余依法进行了训诫和教育,敦促法定代理人及老师加强引导和管教,并将四人交由专业的司法社工进行帮教。这两天,小林、小余等四人正在参加高考,检察官也希望他们能够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