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文 肖春道/图
海都讯 日前,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质监局等4部门联合发文,要求6月1日起,我省瓶装液化气购销实行实名制。也就是说,今后瓶装液化气用户和钢瓶,双双“实名制”。
本月,全省还开展液化气安全联合大整治,包含“黑气”窝点、未取得燃气供应证的供应站、充装不合格钢瓶等。前晚,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分赴福州5区督查瓶装液化气市场。部门表示,市民若发现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欢迎举报,经查实将给予奖励。
扫下瓶身二维码 可查阅所有信息
省住建厅人士介绍,6月1日起,单位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应向企业或供应站点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及购气人有效身份证件,经销售机构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购买,首次购气开户需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原件。个体工商业用户、个人购买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该人士介绍,有关部门还要求供气企业完善钢瓶的身份信息。钢瓶瓶身会有一个二维码,通过这个二维码呈现的信息,企业、主管部门输入后台系统,就可以查阅到包含供气企业、充装点和充装时间等信息,以及每一次配送的用户。
异常购销要报告 不整改停业整顿
该人士介绍,6月起,各市县(区)相关部门将对辖区所有用户(居民用户和工商业用户)的实名制情况进行排查;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加强运输车辆、人员管理;对无证无照经营或达不到安全生产及实名制销售要求的销售机构,相关主管部门要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或是逾期整改未到位的要停业整顿。
7月1日至9月底,相关销售机构要切实落实购买实名和销售登记制度,及时向当地燃气主管、公安等部门报告异常购销情况。8月上旬,省住建厅将会同相关单位对全省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10月起,各市县(区)相关主管部门,各燃气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健全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前晚,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对福州进行督查,突击检查了5个区,53家餐饮场所,共发现隐患16处,当场查扣不符合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1个。
各地设举报电话 高压打击“黑气”
省住建厅有关人士介绍,今年以来,各地持续对“黑气”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其中福州共查处黑气店(点)、违法运输液化气等行为41起,查扣气瓶1024个,拘留11人。
福州市液管处有关人士介绍,市民发现无证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俗称“黑气”)应及时举报,一经查实,给予奖励。该人士表示,市民要选择正规液化气公司购买液化气,直接拨打相关公司电话,不要相信路边小广告,正规液化气的钢瓶瓶身有二维码和检验环;用气后务必关闭灶具开关和钢瓶(管道)阀门;连接胶管要经常检查,且每两年要更换一次,若发现老化、龟裂等现象,应立即更换;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灶具、热水器从销售当日起,判废年限为8年,对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灶具、热水器,要及时更换;发现漏气后应马上关闭阀门,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在室内开关灯具、电器及拨打手机。
举报监督电话:鼓楼区建设局:87522759;仓山区建设局:63005622;台江区建设局:83371524;晋安区建设局:83509691;马尾区住建局:83984637;高新区规划建设局:83771017;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83354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