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刘剑锋 陈颖蕾
海都讯 刚满18周岁的林某,早年辍学,每天无所事事,为了给自己搞点钱花,连续抢劫多起,并强奸、猥亵女性。仙游县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林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6年5月29日凌晨2时许,林某骑着车闲逛到仙游城关胜利路时,看见一个女子独自走在路边,便趁其不备捂住她的嘴,一边殴打一边把她拖到巷子里,女子一直反抗,林某捡起路边的铁锅用力敲打对方头部。林某对该名女子实施了强奸,之后还用对方的手机拍下她裸露的下体和脸部,威胁不许报警,否则就把裸照公开。
尝到甜头后,林某更加疯狂,在2016年6月期间又作案两起,均是在凌晨戴着黑色口罩,手握菜刀行凶。其中一人被刀砍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另一女子在被抢劫过程中,遭到林某的猥亵并被拍下裸照,威胁不许报警。
2016年8月初,潜逃多日的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近日,仙游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林某犯抢劫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