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12版:政事/快报
3上一版  下一版4
 
永辉、新华都海鲜干货上黑名单
电商打造消费“新通路” 京东推出首个“线下618”
本银行异地柜台取现 或免手续费
榕职工医疗险、生育险 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滴滴出行获 福州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6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榕职工医疗险、生育险 缴费基数标准调整

N海都记者 刘世泉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医保中心获悉,2016年度福州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7630元,结合福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进行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945.08元,最高不超过16907.50元;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381.50元,最高不超过16907.5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945.08元,按10%的费率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缴费金额为394.51元;退休人员达不到规定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月补缴基数为3381.50元,按10%的费率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月补缴金额为338.15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