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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打“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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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严打“高考移民”
已有63人被终止高考报名资格

N海都记者 郑琳琳

海都讯 近期,我省陆续有家长在网上发帖,通过呼吁、投诉等方式关注福建“高考移民”问题。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禁止“高考移民”,严防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跨省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违规行为。

据悉,目前,在省、市、县招生考试部门的严密监控下,我省已发现有异常情况的省外考生武夷山市224人、罗源县95人、清流县74人、永安市29人、宁化县3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部门发现武夷山市报名情况出现较大异常,即派人前往该市现场核查,发现上述224人中,除161人为购房落户取得当地户籍外,还有63人为中介伙同个别民办高职院校通过不当手段获取落集体户资格。对于这63人,省教育考试院已终止其高考报名资格,并报有关部门追究涉事单位、当事人责任。

同时,省教育厅也明确了对于购房落户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否则一律不予报名参加2018年普通高考:一是户籍迁入我省须满1年及以上(从2017年7月1日计起,下同);二是学籍转入我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须满1年及以上;三是家长具有我省合法稳定职业、稳定住所、连续社保缴纳须满1年及以上。

海都记者还了解到,其实早在去年5月,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转发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局、公安局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治理措施,严肃违规问责,并组织开展治理“高考移民”专项行动。

今年10月,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要强化资格审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区、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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