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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审判暖情怀 多方联动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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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家事审判暖情怀 多方联动筑和谐
涵江法院家事审判庭断案多年来无错案、无信访,社会和法律效果良好
法官耐心为老人及家属做思想工作,调解继承纠纷
法院与社工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化解家事纠纷
涵江法院与民政等联合成立家庭暴力庇护中心

N海都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林颖 林双喜 蔡林莉

海都讯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年来,因遗产继承、老人赡养、小孩抚养、夫妻感情等问题引起的家事纠纷一直占据民事纠纷的大部分,其中家事纠纷问题主要涉及家庭成员之间法律上的争议,还涉及当事人情感上、伦理上的纠葛。为了进一步处理好各类家庭纠纷,近年来,涵江区法院家事审判法庭积极探索实践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亮出了家事审判的品牌。据统计,2014年—2016年,家事合议庭共审结了抚养、赡养、离婚等案件895件,调撤率达56.24%,且无矛盾激化、无错案、无信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妥善处理遗产问题 保障老年人权益

今年重阳节前夕,涵江法院受理了一起九旬老人与家属因继承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案件。

据介绍,该九旬老人最疼爱的女儿多年前因车祸去世后,其与女婿、外孙所继承的二处房产,因当时遗产继承的手续不完善引起纠纷。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多次与老人的弟弟、儿子、女婿、外孙进行沟通,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召集老人的家人一起到其所在养老院进行协调。最终,在法院的协调下,老人与家属在观点上达成共识,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有效地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这也是该院在司法改革中积极探索家事案件审判方式,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次有益尝试。

“我院一直注重建立健全老年人维权司法便民措施,对涉老案件做到快立案、快审理、快调解、快执结,还专门设立老年人绿色诉讼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提供休息座椅、老花镜等人性化服务设施。”涵江法院家事审判庭副庭长蔡林莉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涵江法院不仅为老年人提供便民措施,还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帮助办理诉讼费减、缓、免手续等,大力开展司法便民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开展上门立案、上门送达和上门调解,让老年人无奔波之忧。同时,涵江法院一直按照“调解疏导、保护弱势、延伸服务、多方联动”的工作思路,不断总结家事审判经验,大胆进行机制创新,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纠纷和亲属矛盾,有效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

耐心调解打开当事人心扉圆满化解矛盾

杨某与郑某芬两人同是90后,2016年初两人经媒人介绍认识,经过短暂的相处后,两人都认为可以婚后在一起磨合,便先按照当地习俗置办了婚宴,开始了同居生活,到了2016年3月16日才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夫妻双方因两家的婚嫁习俗和生活习惯不同,产生分歧与隔阂,导致两人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为此两人就分居生活。

2016年11月7日,郑某芬产下一男孩杨某毅,两个家庭又开始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发生争执,还发生了殴打事件。而郑某芬对该行为进行了同步的录音录像,并到法院起诉离婚,还将该视频上传到网络上,迅速传播。

据介绍,郑某芬事件在网络上迅速扩大的当日,当地妇联干部便立即到医院看望慰问了郑某芬,并积极与杨某所在街道居委会沟通协调,对杨某及其父母进行思想动员,于当日将男孩杨某毅送回到郑某芬身边。郑某芬到法院起诉立案之时,也正是她被殴打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之时,郑某芬声称月子期间被丈夫婆婆殴打,情绪相当激动。而杨某一家认为根本不存在殴打行为,竟被恶意进行网络攻击,对其正常生活产生了极大负面影响,还赔上了十几万元的彩礼聘金和一两多的黄金饰品,所以对离婚案件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不愿进行沟通协调。针对该情况,经办法官深知不能片面相信网络传言,只有在全面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下,才能更有利于开展调解工作,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于是,涵江法院试启动了家事调查员制度,聘请涵江区助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梅萍社工师与心理咨询师为该案件的家事调查员,通过专业人员走访双方当事人家庭、邻居、亲属、社区等方式,并帮助疏导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同时多次走访了当地妇联、公安局派出所和当事人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摸底调查,更加详细地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和当事人当前的心理状态。经过经办法官耐心细致、反复二十多次的思想动员,双方在孩子抚养权、抚养费、医疗费补偿、彩礼聘金等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经办法官不厌其烦,经过长达五个月的不懈努力坚持,发挥社区干部、家事调查员、当事人亲朋好友等的作用,借助一切积极力量,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圆满化解矛盾纠纷。

全市首推家事调查员及心理咨询

“近些年来,我们通过对各类家事案件及现象的研究,发现加强诉前调解,强化诉讼调解,拓展调解范围,尤其是家事纠纷采取多方联动促社会和谐,这在化解家事纠纷中具有一定的作用。”涵江法院院长何文珍告诉记者,涵江法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推行家事调查员及心理咨询都是全市首推。该院还强化家事法官诉前调解工作意识,积极适用调解前置程序,将诉前调解工作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先选择,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同时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聘请人民调解员和定期指派法官进行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工作,将涉及家庭暴力案件的调解延伸到诉前,避免矛盾激化。据统计,今年家事纠纷案件全部适用了调解前置程序,其中诉前调解成功13起,占调撤结案的23.63%,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和法律咨询百余次。

“开设绿色通道、简化诉讼流程、定期追踪帮扶、审执兼顾,也是涵江法院家事审判的工作特色之一。”采访时,该院家事审判庭负责人告诉记者,该院在老人帮扶方面一直奉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在第一时间为老人维权提供安全屏障。近年来,共审结赡养案件11件,调解撤7件,调撤率达64%,切实地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涵江法院杜绝简单地用权威性裁判来分清是非的做法,侧重从妇联、社区基层组织等单位推荐的人员中选择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将劝离与劝和相结合,主要通过“劝、批、谈、教”的调解模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热心接待、耐心听诉、细心研判、悉心调解,追求情、理、法相统一的办案效果,真正实现服判息诉。同时,针对情绪较为激动的当事人,邀请当事人的亲友共同参与心理疏导和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涵江法院与综治办、妇联等九家单位联合签署了莆田地区第一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建立了联动工作机制,设立反家暴联络员,完善联动单位的接警、接访记录。还与妇联、民政局、团委、检察院、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制定出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并建立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制度,将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该院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与民政联合建立了“涵江区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开展“零家暴”社区试点工作,形成对家庭暴力的合围之势。

“我院在设立法官维权服务站,加强涉家暴案件诉前咨询服务的基础上,注重维护涉暴家庭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家属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家暴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对家暴受害者发布‘人身保护令’,勇于对家暴行为说‘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涵江法院分管家事的副院长方季萍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