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3版:城事/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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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少年被洗脑后成传销窝点管家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晨曦

海都讯 江西一未成年男子被网友骗至莆田,被传销人员带入传销组织洗脑后担任“管家”,非法拘禁他人。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此案。

来自江西的徐某是个90后,其父亲系多重残疾人,徐某自幼在家乡读书,因成绩不佳,在中考前一个月辍学,辍学后先后到浙江东阳、杭州、温州学厨。2017年3月底,他被网友以到莆田务工工资高为由骗至城厢区华亭镇一传销窝点,被传销人员洗脑后交纳钱款加入传销组织。

同年4月17日,徐某被上级传销组织安排到华亭镇某村一出租房六楼套房的传销窝点担任“管家”,协助该窝点主任陆某(另案处理)管理传销窝点。其间,徐某负责保管该窝点房门的钥匙,伙同同案人言语威胁陶某,保管王某、江某、陶某被强行收缴的手机、身份证等物品,以限制三被害人同外界联系,防止其逃跑或报警,并安排传销人员通过聊天、上课对被害人进行洗脑,让被害人交纳钱款加入传销组织。同年5月,警方在该传销窝点将徐某抓获,并当场将被害人王某、江某、陶某解救出来。

法院经审理认为,徐某伙同同案人为强迫他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采用恐吓、威胁等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徐某为实施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而非法拘禁他人,可酌情从重处罚,但其作案时不满十八周岁,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在共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故判决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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