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好不容易办好了房产证,开发商却迟迟未移交给业主。近日,家住莆田市区浅水湾荔苑小区的多名业主反映,二期10号楼的房产证被开发商无故扣压,而业主所有款项已经按合同执行。开发商莆田市金高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称,因还剩部分款项尚未结清,暂时“保管”房产证,目前正与税务部门沟通,尽快结清相应款项。
业主:数月前已办好房产证
昨日,家住浅水湾荔苑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海都记者介绍相关情况,2013年,他们分别购买由莆田市金高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浅水湾荔苑小区二期10号楼商品房,所有的款项均按照购房合同执行到位。如今多年过去,开发商仍未将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移交给业主。
业主王先生说,一期的业主们都拿到房产证了,就二期10号楼迟迟没有办理下来。“听说今年8月份左右,该开发商将房产证办理出来了。”可是办理完后,开发商并没有直接将房产证移交给业主们,而是将房产证扣压。
“不管开发商扣压房产证是出于何种目的,按照相关规定,都应该将已办理好的房产证移交给我们业主。”王先生说,此前,他曾致电开发商领导,该领导称因“部分款项尚未结清”,所以暂时不能将房产证移交给业主。
不少业主表示,现在都已经结清款项,每个月按时还月供,如果是部分业主的款项问题,开发商也不应该扣压所有业主的房产证。
开发商:将尽快办清余款
昨日上午,莆田市金高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张先生介绍,由于一些原因,二期10号楼部分业主实际上是由另一家公司负责,不过是挂靠在金高威房地产,这些业主的房款也是交给这家公司。目前,业主的房产证确实已经办理好了,但由于与地税部门在一些税款上还未结清,因此没有将房产证下发。
张先生告诉记者,由于部分款项未结清,如果业主拿到房产证,后续还要交一些钱就会遇到不少阻碍。不过,若是业主需要急用房产证,也可以临时拿房产证,比如房产交易,业主就需要交给开发商一笔相应的押金,待余款结算清楚后,多还少补。否则,若房产已经交易,所欠的款项必定要由开发商承担。
“两家在互相推诿,余款问题是开发商和部门之间的未算清,与业主无关。”王先生等业主对开发商的说法并不认同,表示将向有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