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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下放事项 明确监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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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建立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
对下放事项 明确监管职责

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日前,莆田市政府办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以进一步强化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解决减权放权过程中出现的“放而不管”“一放了之”以及承接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通知》要求,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对取消的事项,原审批部门不得继续审批、核准或者认定,不得委托下级单位或者协会等机构进行审批或者办理,不得以拆分、合并、重组或者以新的名义进行变相审批;对取消的事项,要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逐项列出具体监管责任清单,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管计划或举措,特别是公共卫生、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保障群众生产和生活安全;要通过强化日常监管,确保被取消审批事项运转有序。

对下放的事项,市直有关部门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三定”规定等,明确衔接方式和监管职责等,逐项梳理具体监管责任清单,下放部门和具体承接部门要在事项下放时、承接过程中和承接到位后三个节点,全环节、全流程履行审批和监管职责,确保下放事项承接落实到位。

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监督投诉服务平台,完善投诉信息的处理和反馈工作机制。在市、县网上办事大厅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设置群众监督投诉专栏,及时反馈监督投诉的处理结果,强化社会监督,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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