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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屿区清退低保对象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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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秀屿区清退低保对象万余人
莆田市交叉巡察五组对秀屿区民政局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0人,诫勉谈话5人

N海都记者 陈海容 李伟强

海都讯 今年6月12日至7月12日,莆田市交叉巡察五组对秀屿区民政局党支部进行了巡察,于8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7个方面25项共65个问题,提出了5条整改意见,针对反馈的6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25条,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10人,诫勉谈话5人。近日,秀屿区民政局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追缴违规低保资金清退违规低保对象

巡察组反馈了秀屿区民政局“存在违规发放低保金及对违规发放低保资金追缴力度不够”的问题。对此,秀屿区民政局自今年3月份起连续下发了3份关于做好违规发放低保金回收相关工作文件,要求各镇严肃、认真、迅速、全力做好违规低保资金追缴工作。截止至2017年7月30日,已全部追回剩余的资金656189.5元。

针对低保资格审核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违规为不符合条件的亲戚办理低保的问题,要求各镇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全面复查、评定,进一步认真地排查和摸清救助对象的底数。此外,全面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救助备案制度,审查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及其近亲属的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结合定期复审,统一组织入户调查,跟踪其家庭变化情况。

针对城乡低保、五保专项预算安排与实际发放人数差距较大的问题,秀屿区分别在2016年4月份、11月份对现有的城乡低保(五保)对象进行两次精准识别工作,对名下登记有汽车、房产、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等不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家庭清退出低保救助范围。据悉,4月份清退低保对象5832人,11月份清退低保对象5274人,清退五保对象77人。

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政府保障范围

关于“省政府每年都会下拨72万孤儿助养金,但领取助养金的仅12人,每年合计支付10万余元,资金结余数量较大”的问题,秀屿区民政局加大宣传力度,让符合条件的孤儿纳入政府保障范围。且于8月11日制定并下发文件《关于开展孤儿助养普查登记的通知》,要求各镇于9月1日前再次对符合条件的孤儿进行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未纳入孤儿助养金的儿童进行统计,后由秀屿区民政局审核后报省、市民政进行审批。根据各镇上报情况,共新增5名孤儿,目前按照程序向市、省民政部门逐级上报。

针对2013年至2016年各镇民政资金不同程度存在滞留情况,发文件督促乡镇及时使用,并加大政策宣传和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临时救助和救灾资金使用效率。因2016年上级下达较多救灾资金,但实际受灾情况没有很严重,造成救灾资金沉淀,请示救灾科和审计局,将部分结余救灾资金用于乡镇、村避灾点采购救灾物资,完善避灾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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