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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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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昨日下午,“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暨2017福建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颁奖礼在福建会堂举行。本届评选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指导单位,福建法治报社、法制日报社福建记者站主办。

评选活动通过广泛发动单位和群众推荐、评选,推出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法治人物,共评出3名特别贡献奖,“十大法治人物”和8名提名奖进行颁奖。

“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分别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十大法治人物”分别是:宁德市边防支队三都海上军民融合警务室、熊培祥(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副总队长)、吴成光(柘荣县信访局副局长)、陈少华(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温茂生(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工程师)、吴美满(泉州市人民检察院金融检察处处长)、袁传兵(厦门市公安局碧山派出所主任科员)、福建省建新医院传染病区团队、周在祥(福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华(邵武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侦查监督科科长)。

8名提名奖获得者(含集体)分别为:李章(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六大队大队长)、季东旭(厦门市边防支队曾厝边防派出所副政治教导员)、陈群(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审判员)、福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女子护学岗中队、陈耀辉(永春县五里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兼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林敏明(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学员队队长)、杨凯(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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