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7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男子吸毒致幻 把锁塞入体内
高速路倒车 轧死搭档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3上一篇 2017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速路倒车 轧死搭档
去年12月事发沈海高速涵江收费站入口匝道,司机未及时报警,离开现场,被认定为逃逸,一审获刑4年;司机不服上诉,近日,市中院终审维持原判

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错过路口,在高速路上违法倒车,致同车搭档死亡,随后近14个小时内不报警,还逃避民警调查。近日,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事故作出终审裁定,河南籍司机刘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高速上走错路搭档指挥被轧死

2016年12月1日晚11时40分左右,沈海高速涵江收费站入口匝道,马某驾驶一辆河南牌照的重型罐式半挂车,由于走错路,在高速路上违法倒车,刮碰到防护栏。随后,马某让车上的搭档司机刘某驾驶,自己下车指挥倒车。刘某在倒车时,碾压到在路面指挥的马某,致其当场死亡。

据了解,刘某和马某都是河南人,两人是该辆重型罐式半挂车的司机搭档。事故发生后,刘某拨打120,急救人员到场认定马某已经死亡。之后,刘某和赶到的朋友离开现场。

此后,刘某先后到医院、朋友的租住处及饭馆,还于2日中午到养生会所汗蒸。之后,刘某的朋友接受了警方问话,刘某于2日下午2时许拨打110投案。

事发后未及时报警还去了养生馆

据了解,莆田高速交警支队一大队作出责任认定,刘某应认定为逃逸,负全责。

荔城区法院一审认为,刘某违反交通法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倒车,发生致1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且在肇事后逃逸,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刘某能够投案自首,且在事故发生之后拨打急救电话,履行积极救助被害人的义务,依法和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4年。

刘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