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12月4日,正值第四个国家宪法日,省政府举行宪法宣誓仪式,以激励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省委书记、省长于伟国监誓。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福建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126名由省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省政府第二会议室气氛庄严隆重,国徽高悬、国旗鲜艳,宣誓台上摆放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午9点,副省长黄琪玉宣布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起立,同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领誓人手抚宪法、宣读誓词,其他宣誓人列队站立,跟诵誓词:“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宣誓后,于伟国勉励大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恪尽职守、夙夜在公,奋力谱写新时代福建发展新篇章。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志南,省委常委、副省长周联清,副省长杨贤金、王惠敏参加仪式。
(据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