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莆田市粮食局印发《莆田市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办法(试行)》,计划将全市粮食企业的诚信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根据规定,莆田市将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首先将规模以上粮食企业纳入守法诚信评价的范围,之后再逐步推广至中小企业和个体粮食经营者。
莆田市粮食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工作,对于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粮食经营行为,提高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效能,提高粮食行业诚信管理水平,保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粮食行业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