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夏雨晴 通讯员 黄楠 陈静
海都讯 12月3日晚10点40分许,福州高速交警巡逻至渔平高速平潭海峡大桥桥头附近时,发现一名男子站在一辆车号为闽K79653的小车车头小便。民警上前询问,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发现其身上有酒味。
该男子吴某拒绝配合民警的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当晚11时35分许,增援民警赶到,将男子带至平潭县医院抽血检验。
12月4日,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吴某血样中血液酒精含量为171.52mg/100ml,确认属醉酒驾驶。目前,吴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