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陈其鹏
海都讯 莆田男子蔡某武,为躲避公安机关抓毒,竟在养猪场中多次容留他人吸毒。近日,蔡某武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秀屿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蔡某武,44岁,秀屿区人。今年2月至6月份间,蔡某武感觉日子比较苦闷,就想着吸点毒品玩一玩,并选择在秀屿郊区一偏僻山脚下的养猪场内吸毒。其后,胆子越来越大的蔡某武先后四次邀请朋友蔡某山在该养猪场内共同吸食冰毒。他们在最后一次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