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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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系安全带 滴滴司机打伤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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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未系安全带 滴滴司机打伤乘客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官荣贵

海都讯 因乘客未系安全带,90后滴滴司机尹某某与乘客起争执,还冲动打伤乘客。近日,福州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尹某某依法提起公诉,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检方介绍,6月6日晚上12时许,尹某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接到一个由仓山区三叉街到白湖亭的单子。乘客上车后,尹某某让同龄的男乘客程某某系上安全带,程某某表示就去白湖亭很近不用系了,一时间,尹某某不同意和乘客起了口角。

尹某某让程某某下车,其下车后关车门声音有点大,还说尹某某的服务态度不好。尹某某一时气不过,就下车走到客人旁边,两个人争执升级。在吵架的过程中,尹某某朝客人头上打了好几拳,其中有一拳重重打在他的左眼睛附近和鼻梁上,导致其当场血流不止。

经鉴定,被害人程某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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