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鹿晗和关晓彤公布恋情后,就有商家开始销售“鹿晗恋爱险”,每单保费11.11元,承诺如鹿晗关晓彤一年后仍保持恋爱关系,商家便支付双倍金额,不少粉丝竟然投保。
纵观充斥市场的互联网“奇葩险种”,毫无疑问,基本上是以营销噱头博取大众眼球,脱离了保险产品“给予保障”的基本宗旨,不具有保险的本质功能,更像是一种对赌游戏,甚至有销售“奇葩险种”的商家或平台,压根就不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资质。发展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一个趋势,但不能放任乃至放纵互联网保险打着产品创新的旗号进行恶意营销。监管不能当互联网“奇葩险种”的吃瓜群众,必须给互联网保险戴上一顶“紧箍咒”。对于不合法的“奇葩险种”,也不能止于叫停,必须依法严惩,提高其违法成本。
(作者张立美,来源于《法制晚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