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为了让更多棚户区家庭早日拥有一个温暖舒适的家,莆田市明确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突破口强力推进,不断增强城市辐射能力和承载能力。昨日,记者了解到,目前,莆田市已筹集确定纳入2018年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开工项目13个,共计4533套。
明年6月底前开工过半
据了解,2018年,莆田市计划新开工棚改13个项目4533套(含结转2017年4个项目1110套)。其中,仙游县6个项目1428套,分别为:鸿运花园安置小区、鲤南平原新村安置房一期1~2楼、瑞峰片区宝融小区片区改造、蜚山安置区、鲤南乌头新村安置小区1~2楼、法院路西片区安置房1楼。荔城区3个项目1575套,分别为:玉湖片区荔浦安置区(2)建设工程,西天尾镇渭阳安置区地块一、二、三(含三山)及三山安置区,东阳片区改造项目。城厢区3个项目710套,分别为:钟潭片区一期(广化寺周边)综合改造项目、城厢区洋西片区安置地块A、华亭镇山牌片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一期)。秀屿区1个项目820套,为秀屿区吴厝棚户区改造项目。
目前,上述13个项目已明确纳入国家和省公布的2018年棚改计划清单,要求在2018年6月底前开工过半,7月底前全面完成用地和规划审批,8月底前完成预算和招标,9月底前全面动工建设。
推动实施货币化补偿
莆田市明确,各县(区、管委会)是本级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切实负起本级棚户区改造建设的牵头调度和落实推进责任,进一步明确2018年棚改建设的用地、资金和前期服务等保障要素与投融资、建设模式,抓紧推进项目立项、征迁、用地、规划、招标、施工等各项前期审批工作。同时,要尽可能引导推动实施货币化补偿方式,加快棚改征迁和安置工作。
据悉,2018年度各县(区、管委会)的棚户区改造建设纳入年度责任状目标管理,自2018年起,列入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责任目标的项目,在原有“一项目一台账”基础上,实行建设单位“周更新”、县(区、管委会)“半月报”、市级“月通报(专报)”等跟踪和推进机制。
对于棚改项目推进慢、措施不到位或前期工作没有实质性进展的,由市政府予以通报、约谈相关县(区、管委会)主要负责领导,未按时间节点完成2018年各项棚改建设任务的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按程序启动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