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唐明亮 通讯员 蔡芳芳 文/图
海都讯 近年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牵头与涵江区法院会签了《关于适用认罪协商程序的工作规定(试行)》,在探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强化制度保障、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等方面积极推进,有效解决了基层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任务重与司法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据了解,自2016年6月份推行认罪协商程序以来,该院已促成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案件12件,取得了明显成效。
立足实践基础 积极探索实践
据了解,近年来,涵江检察院在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轻罪不捕直诉、非羁押诉讼机制、刑事和解等方面积极探索实践,经办认罪案件比例较高,自2015年以来共办理建议适用简易程序案件778件,占提起公诉案件总数的76.8%,具有探索建立认罪协商程序的实践基础。同时,该院还与涵江区人民法院在密切沟通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明确“认罪协商”基本内涵,规定在适用认罪协商程序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双方既各司其职,又注重信息互通和协助配合,共同建立和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强化刑罚教育矫正的工作机制。
海都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6月份推行认罪协商程序以来,该院已促成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案件12件,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外,检察人员在提讯犯罪嫌疑人时,以司法公正为前提,注重把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时间节点和悔罪程度两个维度,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机制,将涉案罪名的量刑按照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完成情况、伤害后果等情节逐一向犯罪嫌疑人讲解,充分告知其量刑依据,在其自愿认罪的基础上,以确定的罪名签订协议。
落实宽严相济实现三大效果
据介绍,涵江区检察院在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还实现灵活变更、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和谐稳定的三大效果。其中,在灵活变更上,法院开庭审理前,该院始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认罪认罚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结合案情及时变更量刑建议。对于认罪认罚的,在适用范围、认定标准、量刑规范、庭审程序等方面,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议和量刑建议,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认罪认罚在法律层面取得从宽处理的效果。对于审判环节反悔的,及时终止认罪协商程序,尊重法院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并重新提出量刑建议。
在提高诉讼效率上,在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认罪协商案件加快办理进度。对于庭前认罪案件,建议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于当庭认罪案件,建议法院简化审理程序,实现实体从宽、程序从简和刑事案件繁简分流目的,降低诉讼周期,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切实提高诉讼效率。在维护和谐稳定上,适用认罪协商程序,积极促成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有利于行为人认识到自身行为的社会危险性,预知司法判决结果。基于意思自治和契约自由,有利于服判息诉、化解社会矛盾和修复社会关系,维护司法公信力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