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近日,福州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一审各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女子陈某与王某是男女朋友关系。去年8月,陈某在微信上认识了男子张某,之后两人在微信中言语暧昧。两三天后的一个晚上,张某又在微信上向她提出了更加暧昧的要求。陈某想敲诈这名不安分的男子,就打电话告诉男友王某,提出引诱这名男子到住处发生性关系,然后敲诈对方。
征得男友的同意后,陈某就以老公不在家为由,引诱张某前来,而张某欣然前往。当陈某和张某在暂住处脱完衣物准备发生性关系时,王某冲进房间,用手机拍摄张某的裸照。
随后,王某就以冲晦气,以及要将此事告诉张某家属相要挟,要求张某给“封口费”5600元。张某身上只有2000元,全都给了王某,还发了一条短信,表示尚欠3600元,下午3点结清。
冷静之后,张某感觉事有蹊跷,便报了警。随后,陈某、王某被警方抓获。 (朱敏敏 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