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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公共通道建铁皮房 宁德古田法院判决应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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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占用公共通道建铁皮房 宁德古田法院判决应予拆除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张巧英

海都讯 两邻居违章搭建,占用公共通道搭盖简易铁皮房,影响他人采光通行。近日,宁德古田县法院审结该起相邻关系纠纷案,判决黄甲、余乙拆除铁皮房和遮雨板。

据悉,江丙、江丁与黄甲、余乙系邻居,两座房屋之间,原有一条公共通道。黄、余二人称通道地皮原属其耕地,通道完全属于其个人。两人在建第三层时(公路面上之第二层),将房檐向通道一侧挑出一米多,严重影响通道采光。2010年前后,两人又在通道上搭盖简易铁皮房,将通道堵死。

此外,两人在通道一侧装防盗网时,把遮雨板伸向江丙、江丁的墙壁,导致江丙、江丁的房屋渗水发霉。这对江丙、江丁家的通风、采光等造成严重影响,同时给附近居民出行和学生上学放学造成不便,江丙、江丁诉至法院,要求拆除违建和遮雨板,恢复通道。

法院认定,江丙、江丁的房子与黄甲、余乙的房子确系相邻,黄甲、余乙擅自在上述公共通道上搭盖铁皮房和遮雨板,影响江丙、江丁房屋的通风、采光,同时影响通行,应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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