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了解到,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刑侦大队三中队原协警余茂东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荔城区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余茂东犯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被告人余茂东身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9000元,又向提供卖淫服务会所的老板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