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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籍主犯张凯闵获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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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
台籍主犯张凯闵获刑15年

N据新华社电

21日,北京市第二中院依法对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以诈骗罪分别判处韩刚、张家祥、徐伟伦等83人有期徒刑14年至1年9个月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上述被告人中,70余人系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人员,其中张凯闵等44人为台湾居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50人于2015年6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人张家祥等35人于2014年6月至11月间,先后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肯尼亚共和国参加针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电信诈骗的犯罪集团,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对中国大陆居民进行语音群呼,待被害人接听并转拨电话后,部分被告人作为一线话务员冒充快递公司客服人员或医保局工作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二线话务员冒充公安人员,部分被告人作为三线话务员冒充检察院工作人员,虚构被害人因个人信息泄露而涉嫌犯罪等虚假事实,以需要接受审查、资产保全等名义,骗取被害人个人及银行账户信息,诱使被害人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或者要求被害人同意由他人远程控制被害人的电子银行账户,总计骗取185名被害人钱款29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等8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其中68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17人诈骗数额巨大;46人系主犯,39人系从犯。各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另有12名被告人共计退赔赃款4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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