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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四川广元检察机关获悉,因违法将含铊元素严重超标废水排入嘉陵江、导致嘉陵江四川广元段饮用水源严重污染而影响数万居民生活用水的陕西某铜矿公司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近日,利州区检察院与违法企业陕西某铜矿公司达成民事和解协议,对方除了履行自身担负的整改修复环境的义务外,还要赔偿嘉陵江广元段因污染受到的损失费用8000万元人民币。
2017年5月,陕西某铜矿公司违法将含铊元素严重超标废水排入嘉陵江,造成嘉陵江广元段水域铊超标4.6倍,广元城区因此供水中断36小时。为此,当地检察机关启动了公益诉讼程序。
此前,陕西省汉中市政府于2017年6月13日通报:此次严重污染事故中,涉案企业9名涉嫌违法人员已被控制,其中涉嫌违法排污的铜矿公司法人代表等4人被刑拘。事故发生后,陕西宁强县常务副县长鲁志文和环保局长郑永军等7名涉嫌失职人员均被停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