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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瘫痪”开发商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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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消防设施“瘫痪”开发商被罚
消防部门检查发现,南日岛三丰小区存消火栓锈死、设备缺失等重大火灾隐患
有的楼道消防设施损坏

N海都记者 林养东/文 马俊杰/图

海都讯 消火栓锈死、设备缺失、应急装置不完整……本月初,莆田秀屿消防大队在南日岛三丰小区开展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大量消防隐患,其中8号楼最为严重,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根据消防法,开发商莆田市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罚款31000元,同时要在明年2月5日前完成整改,消除隐患。

昨日,海都记者随消防监督员走访发现,开发商虽已着手整改一段时间,但仍然存在诸多隐患,消防部门要求加快整改进度。开发商表示,此前因无物业公司管理,消防设备无人维护,此次整改后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

走访:消防水池关闭 整栋楼不通水

南日岛三丰小区2011年消防验收投用,共有7栋楼。昨日上午,海都记者随秀屿消防大队监督员来到现场,8号楼墙上一处消火栓打开后,里面虽有水枪、水带等,但远程启泵按钮损坏,而监督员拧开开关后,并不见出水。其他几处消火栓情况也类似。

对此,莆田市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人员林文太解释,消防验收后基本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确实存在较多问题,前阶段先补齐了部分消防设施,剩余问题后期继续整改。

记者走访还发现,其他楼栋的消火栓设备较全,且有通水,但部分消火栓内部和周边堆放一些杂物,其中8号楼水泵房内堆放了大量杂物,存在隐患。

针对8号楼所有消防栓未通水问题,监督员一行来到楼顶发现,原是消防水池阀门关闭,导致整栋楼未通水。现场人员解释,因业主装修、多处管道存在漏水才临时关闭阀门,监督员耐心分析了其中利弊,要求立即整改。

部门:整改进度缓慢将继续督促

秀屿消防大队参谋洪剑波介绍,本月初检查时发现8号楼室内消火栓缺失无法正常使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用电设备末端自动切换装置未保持完好有效等四个消防违法行为,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根据消防法,对开发商开出31000元罚单。”

“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火灾,加上岛上消防力量有限,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昨日现场检查发现,消防部门认为,目前该小区整改进度缓慢,要求加快进度,若未按时完成整改,将再做处罚。在火灾隐患消除以前,开发商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开发商相关人员林文太告诉记者,存在这些问题,主要是此前没有物业公司管理,疏忽了消防设备的维护,此次全部整改后,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确保不再出现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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