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据新华社电
日前,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建议,认真研究用户实名制的范围和方式,坚决避免信息采集主体过多、实名登记事项过滥问题。
“检查发现,有的互联网公司和公共服务部门存储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但安防技术严重滞后,容易被不法分子窃取和盗用。当前在一些地方,利用网络非法采集、窃取、贩卖和利用用户信息已形成黑色产业链。”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向常委会作报告时表示。
调查显示,关于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的多项制度落实得并不理想,许多受访者反映,当前免费应用程序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问题,但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监管和依法惩处。
对此,报告提出,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通过专门立法,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用户信息的原则、程序,明确其对收集到的信息的保密和保护义务,不当使用、保护不力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措施。
同时,报告指出,要认真研究用户实名制的范围和方式,坚决避免信息采集主体过多、实名登记事项过滥问题。各地区各单位对某一事项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应当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改进实名信息采集方式,减少实名信息采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