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陈建华
海都讯 六旬女子与丈夫因琐事起了口角后,竟用木板和木棍殴打丈夫,致其重伤。近日,经福州仓山区检察院公诉,女子获刑。
检方介绍,湖南女子舒某某,今年63岁;其丈夫陈某某,福州人,今年70岁。2015年9月22日上午9时许,舒某某与丈夫陈某某在福州仓山区工农街附近,因琐事发生争吵。舒某某先用木板殴打其丈夫陈某某的手臂,后又操起长约1米的木棍殴打陈某某的腿部、腰部,造成陈某某身体多处受伤。
检方还了解到,平日里,妻子也有发生口角后在家里殴打丈夫的情况。
经鉴定,陈某某因外伤致脾破裂、腹腔积血,其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近日,该案经仓山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舒某某提起公诉,后仓山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舒某某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