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1月4日,福州市民李某驾驶超标电动车被交警查获,因拒不配合民警执法且将交警打伤,被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当日9时许,李某驾驶超标电动车途经工业路与乌山路口时发现交警正在查交通违法行为,于是掉头准备离开。执勤交警发现后驾驶警用摩托车拦截,在上海街道公交站附近将李某截停。执勤交警在对李某批评教育、开具交通违法罚单过程中,李某因不满交警执法,将执勤交警黄某华打伤,造成黄某华眉角流血。台江公安分局上海派出所接警后依法将李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后经伤情鉴定,交警黄某华伤口缝合6针,伤情属轻微伤。目前,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配合警方执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根据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法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