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罗兰
海都讯 近日,沙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工地脚手架管理员监守自盗案,工地脚手架管理员魏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同时,扣押赃款五万元,发还被害人。责令其继续退赔赃款,发还被害人。
今年38岁的魏某是沙县一工地的脚手架管理员。2016年4月至12月期间,他先后4次将其管理的建筑工地上拆卸下来的脚手架钢管,以每吨1300~1500元的价格盗卖给沙县一家钢材店老板,共计28吨,非法获利40000元。经沙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这批钢管的价格为65520元。此外,魏某还将堆放在三明梅列区一建材仓库里的75吨脚手架钢管、14300多个脚手架扣件分别以每吨1500元和每个扣件2元的价格盗卖给秦某,非法获利约140000元。经认定,这批钢管和扣件市场价分别为175500元与42900元。
2017年4月份,魏某再次将三明梅列区仓库里的11700个脚手架扣件以每个2.25元的价格非法出售,获利26200元。经认定,这些扣件市场价格为35100元。同年5月10日,魏某被沙县警方抓获归案。